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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麓谷f区临界房屋的阳台问题投诉

2018-3-26 2:45:22发布18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阁下:
我是岳麓区的一名普通的小市民,最近在保利麓谷林语的收房事情上,确实备感伤神。不得已而向您倾诉,耽误您宝贵的时间阅读我的来信,希望能帮我们解决问题。具体如下:
在保利今年10月份的f区交房活动中,f1~f7临街的房屋由于响应岳麓区政府号召,将临街的房屋阳台都给封闭了起来,我想这是政府为民谋福利的一政策,但是被不良开发商给利用了。根据相关政策,如果阳台为未封闭的话,就只收半面积的钱,全封闭了就得收取全面积的费用,我们临街的阳台面积都是10平米左右,按照房价5000/平米计算,我们多支付了两三万块钱。这不打紧,而且开发商给阳台的封闭做工非常粗糙,栏杆为普通铁栏杆,外表只是草率的涂了层油漆;栏杆晃动得特别厉害,住高层的业主都为栏杆质量担心;阳台未安装地漏,并且在外围也没有置放空调挂机的地方;另外最重要的就是,阳台玻璃严重不过关,阳台玻璃分上下两层,底层是单层钢化玻璃,上层是单层的普通玻璃,如果以后不小心将玻璃打烂,那对楼下过往行人来说存在很严重的安全隐患。根据从事装修的业主计算,我们阳台的全部封闭费用大概开销在三千左右,就是说,我们多支付的两三万块钱,换来的是个粗糙的三千左右的封闭阳台。
另外房屋还存在其他很多问题,但是生活阳台的事情尤为突出,其他问题我们业主可以忍受,装修的时候自己想办法解决,我们很多业主都是倾全家之力来购买居所,以图有个安稳的家,所以对房屋质量问题也显得格外关心,但是在这个生活阳台问题上,开发商给予我们的答复就是,阳台属于外围,已按照国家规定安装。我们不明白,既然都是交的全面积费用了,为什么开发商老用各种理由来推三阻四,不正面回答我们业主的问题呢?多开销的几万块钱对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真的是不能承受之重,生活压力本来已经很大。
在面对保利这个央企我们确实也是人微言轻,无处投诉,不得已才来烦扰您,希望您能为我们做主,挽回我们的损失。不胜感激。此致
敬礼
尊敬的业主朋友:
你好!
你于2012年11月19日的来信我局已收悉,并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至保利麓谷林语进行了实勘,现将情况向你回复如下:
1、 生活阳台问题。
回复:根据省建筑设计员、市建筑工程质监站工作人员现场查勘,临街住户阳台玻璃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施工,全部使用了3c标准的安全玻璃,而且单块玻璃面积没有大于或等于1.5平方米的玻璃,可现场查看。根据《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挑楼、全封闭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 在收房时期,物业强制要求我们缴纳物业费,威胁说不缴纳就不予房屋整改。
回复:盖交房程序确实不合法,但开发商及物业公司为节约时间制定了一套收房流程,业主可先办理交房手续再验房,也可先验房后再办理交接手续,并未做强制性要求。
房屋整改是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要求进行的,并不是以业主是否交房为标准,不论是业主验房发现的问题,还是开发建设单位在查验工程中发现的房屋质量瑕疵,开发建设单位均会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要求进行整改,与是否缴纳物业管理费无任何关系。业主验房后提出质量问题,我局已再次向开发建设单位强调不管是否交房成功,都必须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要求进行整改。
规划建设房产局
201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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