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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长沙市宁乡县花明楼镇政府

2018-3-24 9:57:45发布10次查看
本人2016年8月4日在“市长信箱”写信“投诉长沙市宁乡县花明楼镇政府拆迁项目组”,8月15日在市长信箱查询到由花明楼镇政府的回复信件,感谢“市长信箱”高效为民办实事。
关于回复里面相关问题的说明第2条:关于“土地使用证至今未取回”的说明。杨正兵户相关证件收集到办公室后,由工作人员复印并存档,签订征拆合同的拆迁户的相关证件不需退还,因此所有征拆户的相关证件均保存在重点办。后由于办公机构调整和办公用房面积整治,资料多次转移,造成相关证件分散存档,其中杨正兵户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未能寻找到。2016年办公室重新调整,项目指挥部整理资料时找到。证件找到后,我单位多次到户送达,但杨正文(此处错别字,应为兵)户全家住广州市,其他亲属(杨正兵老兄和老弟)均不愿代为接收(此处严重与事实不符),现证件仍保存在我单位,杨正兵户随时可领取。
上述所说:现证件仍保存在花明楼镇政府,杨正兵户随时可以领取。请问是否为原件?请告知具体保存在哪个部门?具体联络哪位负责人领取?联系电话是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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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联系花明楼镇政府,办公电话,0731-87094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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