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政府的回复。但是调查还不详细,我家系3。5亩田其中只有2。6亩系颜特文作。其他0。9亩是我委托本组村民周福安作,并且还在我的名下。颜特文的父亲身为组长,将其我家的所有的田划为已有。并未经我组村民同意。并且还有我本人的一份也划入。请政俯调查清楚,还我公道。还有一句,我本人这份应该要有。
你好,感谢来信,经调查,回复如下:
2009年3月,经村、组将颜海名下的3.5亩水田调至该组村民颜特文名下,但实际上颜特文只种了2.6亩,其余0.9亩由颜海委托该组村民周福安所种。经过多次协调处理,处理结果如下:由村组出示证明材料到道林镇财政所进行相关信息的更改,将颜特文名下的0.9亩水田调至颜海名下。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