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名胡进新,胡启新,家住湖南省宁乡县新香村五组,高仁贵家与我家相邻,其宅在我家前面。2010年12月上旬,高家未经村,组同意,也未经毗连邻居的意见,擅自在我家前坪(禾场)与出进的道路旁挖土。造成我家前面出现一条长约40m,高约5~6米的陡坎,严重危及我家房屋及出进道路的安全。其陡坎离我家屋脚最近距离仅3m,其他就紧挨进出道路,造成道路随时有坍塌之危险,也将严重危及小孩等的人生安全(注:2010年农历12月28日有人差点连人带车一起掉下陡坎)。
为此,我们曾找高家沟通,请顾及此事。然而,高家十分霸道,对旁人的意见置若罔闻,且子高明亮,高明五竟然掐住我(胡进新)的脖子,口味白沫几乎窒息,经旁人劝阻,才未造成恶果。
事后我们曾多次请求镇政府和镇派所调解,但很多次他们不是没人在工作岗位,就是相互推卸,经过我们不断的请求之后,他们也只察看了现场,事至如今也未提出任何处理意见。
尊敬的市长,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为了维护我们自身的相邻权,为了我们全家人的出行及人生安全,请市长您予以高度重视,在未发生人命安全事故前,我们提出几点请求:
1.高家陡坎已经施工完毕,严重侵犯我家的相邻权,为维护自身权益,排除高家造成的妨碍,在问题未解决之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高家负全责。
2.高家陡坎已经施工完毕,为补救,必须要砌护坡,不让陡坎坍塌。
3.护坡之上必须砌围墙或护栏。
4.为维护社会的和谐,希望高家承诺今后不管干什么事情要讲道理,不再侵犯别人的权利。
请市长帮我们尽快处理此事,不胜感激!
胡进新 胡启新 胡丰良送呈
你好,感谢来信。
宁乡县双江口镇香村五组村民胡进新、胡启新与高仁贵系上下邻居关系,一直以来,胡家与高家有积怨,镇、村两级曾多次调解。2010年12月,高家以建杂屋为由,要求将后院陡坡修整,村妇女主任彭志敏到场参与处理,并放线。但是高家施工时未按放线挖土,导致胡家进出上坡路形成一条长约40m、宽约2m、高约5—6m的 陡坎,给胡家大小出行带来重大安全隐患。
高家违规施工时,胡家并未将此情况报告镇、村,只是在事后才要求镇、村处理。2010年12月,双江口镇联村干部、综治办干部、村治调主任等到现场察看,询问了双方情况,并于当月召开调解会进行调处,但高家只来了高仁贵夫妇,两个儿子均不在家,高仁贵夫妇以儿子不在家,做不了主为由,对违规挖坎一事不负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将要求高家采取补救措施以防事故发生的意见告知高仁贵,要求他转达儿子予以执行,但高家未予理会。之后,镇、村又多次找双方当事人协调。2011年9月8日,镇司法所张金生同志到现场找双方当事人协商,并定于9月15日上午到镇综治办进行调解,但高家以人摔伤为由未到镇参加调解,镇综治办、司法所鉴于目前镇、村没有执行权,向胡进新、胡启新予以解释,要求胡向县人民法院以高家侵犯其相邻权为由起诉,并在报告上签署“调解无效同意起诉”的意见。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