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先生,您好!我来自湘潭,25号得知孙燕姿在长沙开演唱会后,便与朋友赶赴长沙,七点多到达贺龙体育馆,门口已经是排长队了,门口有不少人向我们兜售演唱会门票,我们正在担心会不会有假票,有个人人马上扫二维码等给我们证实他卖的是真票,我们花了900元购买了两张门票,在入场时却被告知是假票。我们马上回头去找票贩子,在路上遇到不少买到假票的歌迷,我们相互了解后,得知我们是从一群衡阳票贩手上买到的假票,这个团体有男有女,假票的人民币号码是u开头,我们和几个受骗的歌迷一起,在门口当场抓到一个卖假票的衡阳妇女,并报警。到达派出所后,民警同志向我们了解了情况后,最后告知我们,这种情况没法定她的罪,因为证据不足,他们能做的只是把她拘留一晚。对于这种结局,我是万万没想到的,人证物证俱在,居然是无法定罪。就我们遇到被衡阳党骗的就有上十人,被骗金额至少有3000元,按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倒卖或伪造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并处罚金。那位衡阳妇女被抓时,身上有五六张假票,相信身上也有不少赃款,为何结论却是无法形成证据链?本想着能一举破获这群黄牛党,挽回大家的损失,结果却是明明抓到罪犯,确眼睁睁看着他们溜走。强烈要求相关部门重视黄牛贩卖演唱会假票的问题并开展有效整治,为广大受害者讨回一个公道!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收悉。治安支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大型保卫大队开展调查,根据了解的情况以及目前采取的相关措施,答复如下:
据天心分局城南路派出所提供的情况得知,发信人扭送衡阳籍女子梁某某到派出所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该女子拒不承认有贩卖假票的行为,加之报警人没有在该女子手上购买门票,该女子身上也没有发现假门票,通过连夜的审查以及调查取证,最终因证据不足于第二日将该衡阳籍女子放走,办案民警将相关情况告知发信人希望取得理解,并表示今后将加大对黄牛党及假票贩子的整治力度。
治安支队一直重视对贩卖假票现象的打击整治工作,目前采取的措施有:
一是做好门票防伪的宣传工作。每一场演唱会举办前,我大队都会要求组委会将门票的防伪措施尤其是门票防伪人民币号段通过电台、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大幅度的宣传。在演唱会的活动现场及周边,均利用扩音器反复播放相关防伪措施,并要求组委会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放置票务防伪的相关警示标志。
二是大力打击贩卖假票行为。在每一场演唱会的方案中,都会部署公交治安分局派出大量警力带领保安队员负责打击倒卖票证等违法行为人员。
三是摸排长期倒卖票证的黄牛党。将抓获的倒卖票证违法人员进行拍照取证,将人员相片等信息统一管理并跟踪,一旦经过比对发现该人员再次在长沙进行倒卖票证行为,立即采取措施将其控制,并严加处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对贩卖假票证违法行为进的打击。一是要从源头上进行打击,要加大侦查力度,深挖线索,找到制售假票的窝点,将长期从事制售假票的违法人员予以严厉处理。二是加大票务防伪的宣传力度,要求组委会提前进行宣传,更广泛的利用好广播、报刊杂志、广告以及微信微博等方式加大防伪宣传力度,在活动现场及周边布置更多更醒目的防伪提示,让观众清楚的知道防伪方式。三是加大对活动现场及周边票贩的清理,要求组委会派工作人员积极协助公交治安分局民警和保安员大力开展打击票贩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