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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费用

2018-3-21 16:50:41发布18次查看
有关领导:
你们好!
请问现在的承包制出租车的价格是政府指导还是公司独断!我在公司承包的车到期公司要求交10.58万换新车(备注:承包期4年每月平均还需交5850),但跟我同一批换车另一家公司交9.5万4年承包期内每月也是交5850,签合同时我对公司领导提出了质疑,但领导的回复是每个公司的收费不一样你想开车就签不开就拉倒!公司一块牌照8年5万,而我们从公司承包八年分两次要将近80万(8年的保险以及税费相关数额并不多),请问这合理吗?很多乘客问我出租车公司费用怎么算,我说出来他们都觉得不可思议!请有关部门领导管管这些手里拿着垄断公共资源的老板们吧!
信件已收悉,现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回复如下:
    一、出租车租赁费收取情况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长政办发〔2007〕30号
《长沙市客运出租汽车确定新一轮经营者的实施方案》文件的规定,我市出租车实行租赁经营模式,既出租车经营权出让金和车辆购置全部由企业出资,再按首次收取租赁金不超过出资总额65%的比例租赁给驾驶员经营。按照此规定,以租赁期为4年的捷达天然气小轿车为例,在出租车公司承包一台出租车的承包款为:营运车的总投入约13.5万(包含购车款、相关税费、服务设施和经营权有偿使用费)*65%=8.77万元。此外,出租车承租人向公司交纳车辆财产保证金、安全行车优质服务保证金和副班驾驶员保证金共计3万元(不计利息,合同到期后退还)。
    二、出租车规费收取情况
    根据各出租车经营企业提交的出租车经营方案,承租人每月向公司交纳的规费为5500-5800不等,主要由代收代缴的税费、车辆折旧费、保险费、座套清洗费、公司管理费以及公司承担35%营运车辆成本的收益等组成。以上代收代缴的规费、公司管理费的收取标准和收取形式是根据公司与出租车承租人签定的车辆租赁合同来履行。为了解决出租车租赁费高、驾驶员营运成本大的问题,市客管局已从2013年起,在出租车行业推行“公司化经营、员工制管理”的新模式,通过实行新的经营模式,降低出租车驾驶员的运营风险和经营投入。
    此外,公司与车辆承租人签定的车辆租赁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在公司与承包人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出租车驾驶员在经营过程中与公司出现纠纷和矛盾时,可以向行业管理部门反映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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