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你好
2014年8月份我购买了长沙怡海星城三期43栋1405毛坯房,开发商于2014年12月30日交的房。2015年10月份装饰完我开始入住,2016年3月份因下雨,我发现其中一卧室内墙面渗水严重,已导致室内木地板及墙面硅藻泥被水浸泡。后通知物业公司,他们按排施工总包单位江苏南通三建只进行了外墙渗水做了处理,户内已造成损坏的木地板及墙面硅藻泥没有任何处理结果。
现发现户内木地板已大量发霉,滋生潮虫,部位木地板已发泡,此房间已无法居住。过程中也多次请物业及施工单位到现场查看,要求他们尽快维修好,但他们嫌维修麻烦,与我谈赔偿,他们出的赔偿款与现实所需维修费相差太大,也未有结果。
截止今日,已有4个多月了没有结果,一问开发商、物业、施工总包相互踢皮球,不给结果,我做为一名合格的公民,在外找工者,力量单薄,现给市长写这封信,是希望政府为我们这种弱势群体当家做主,我先在此表示感谢。
网友“青青”: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怡海星城三期43号栋1405房由于质量问题造成装饰层破坏,要求予以修复或者予以一定赔偿。2016年8月1日上午八点多与您电话联系进行了沟通了解,据您反馈,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已经整改到位,至于由此造成房内装饰层破坏而须修复或者赔偿的问题双方未达成一致。根据《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意见》,涉及到装饰层修复或者赔偿的问题我单位没有权限介入,建议双方协商或者通过司法途径等方式解决。
如果您有其他涉及我县建设领域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欢迎致电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联系电话:84011920,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