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领导,大家好!本人刘友长先为领导的关心,关注表示衷心感谢!所答复的疑问,理论上的说教。在此再次呈叙办厂前景,经朋友介绍在二0o九年在香山冲投产不错,因以影响饮水为由,镇政府领导叫停,以不影响居民,到当地补办合法手续。因我使用的是长沙市的手续。一切在镇政府都有记录。望详查。后因当地人投资合伙,租用老宅基修筑厂房,因外地人不知道老宅基没有用工手续,只听会宅基主片面之词,-砖-石都是我请工人修好。因考虑不周,想搞好这些前提,再补手续。只认为不合理村镇领导会阻止。双方的错,至使我的损失更大。经济市场的不景。至使我将补当地手续的日子-拖再拖。各领导,本人有错,深表歉意,在夏铎镇政府执法中,本人将情况如实呈叙,并没强力阻挡,但执法过程中,不当的拆迁方式将机床多处损坏!整个房领锤击机床,有图片证,公务员执法可以不考虑百姓利益?上级领导,因本人投资失误,刚好在红线内,造成麻烦,至歉,草根之人考虑不周,望再次酬情解决。另有-点不解之处,公平公正执法,厂房是我请人建,当地人都知,本人多次到夏铎铺重点办,刘金农领导还让留下手机号。答复在拆迁协议时需我迁字。草根之人,外地人吗?声声口囗考虑实情,我是最大的损失者。而重点办的领导将轻重倒置!反位两人违法,怎办?能学习办案精神?让人心凉。公正,公平吗?违法了,执行。还得本人盖手膜,迁字。辛勤的公务员,执法者,本人无法理解,能得到上次的答复心悦。望再次下实地了解。为何许多的不公!
你所反映的问题,不是找领导能够解决的。只能法律进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