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陈跃文局长 您好! 在长沙市雨花区红星农业博览会展中心的楼顶上,有人违规私自建筑大型场地开设歌舞厅和电子游戏室等,擅自从事多种娱乐行业,无证经营,并且具有重大的安全危险,我们村民和许多消费者曾有多次拨打过区、市12315投诉,可是前后几十个电话举报了,却没有一点反应,甚至12315平台的工作人员个个都已知道了这个情况,她们也多次将我们的举报情况向雨花区工商分局反馈,同时,我们也跟红星工商所报告过,他们明明知道[红星工商所就在附近]却不来制止并取缔这种擅自无证经营行为。 究竟是为什么?这是一种明显的包庇现象。他们每次都将责任推卸到消防部门,而消防部门不处理的情况下,他们依然在长时间的从事无证经营活动,工商局为什么可以不管理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58号[公共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擅自从事娱乐经营活动的,由工商主管部门、文化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0号《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查处其管辖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经接到举报,应当立即调查核实,并依法查处并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由此看来,取缔无证经营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就是工商管理部门,可是三年来一直从事无证经营活动的这家场所,而工商局却坐事不管,的确让我们老百姓心寒哪。 我是一名普通市民,也是一名共产党员,今天特代表我们诸多市民,向市工商局局长及各位领导报告,请你们一定要重视这个案例,速派工作人员前来检查,并严格依法取缔无证经营。 还国家政府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人们心中的公信力和诚信度,维护我们公正,平等、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 谢谢! 2013-1-19回复内容: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局已转雨花区红星工商所进行调查处理,目前正在办理中。
2013年1月28日 给局长的信至今已二十多天过去了,然红星工商所根本就没有履行其职责,他们那依然在对外开放,正常经营,明显的从事着无证经营活动, 究竟工商局对于这种无证经营的行为管还是不管?请市工商局局长大人能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谢谢!!! 2013-2-18
您好!
我局收到此信件后,非常重视,通过查询12315系统,查询到该发信人已于2013年1月4在长沙工商红盾网进行举报,12315中心于当日登记为举报分流至雨花分局处理,现回复如下:
接举报后,雨花区红星工商所电话咨询发信人并到现场查看。1月15日,由区政府办牵头,组织井湾子街道办事处、区信访办、环保局、消防大队、文化局、工商局、红星实业公司等七家部门在红星会展中心会议室召开了联席会议,会议纪要决定在春节前由业主自行停业改向,2月25日后若继续营业,则由区政府牵头进行取缔。
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