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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入及新生儿医保

2017-10-26 10:35:46发布124次查看
您好,我有四个问题需要请教。一、我在长沙买了房子,首付款已经交付完毕,贷款也已经下来了,但是房产证还没有下来。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去所属派出所进行户口迁入吗?二、我的房子在芙蓉北路华麓雅苑小区(芙蓉北路388号中石化长沙石油公司旁边),请问这个地方所属的派出所是什么派出所,可以提供电话吗?三、我已怀孕,预产期在9月底,如果我的户口可以迁入长沙的话,新生儿应该在哪里买医保呢?是不是在新生儿出生28天内买了医保,新生儿出生后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报销呢?四、如果我的户口因为新买的房子房产证未下来不予办理,那我是不是先可以办理集体户口,然后再转个人户口呢?总之,我是想给在湖南省妇幼生小孩,在生小孩前迁入户口,然后给新生儿买医保,
你好:
收到您的邮件,现答复如下:
购房落户
1、落户条件:凡在我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获得住房所有权并实际居住的居民,可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父母户口迁入我市。
2、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凭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核发的房屋产权证(按揭房凭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和银行按揭协议)、购房不动产统一发票、契税完税证、迁入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直系亲属要求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以及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随迁子女满18周岁未满20周岁的,需出具学校在读证明;满20周岁的子女不能随迁。未成年子女不能单独立户。
3、凭以上材料到长沙市公安局户政大厅窗口或市政府政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办理.
谢谢,如有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0731-88665249.
关于您咨询的医保问题请直接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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