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长沙市开福区双拥路水木轩的居民,小区只能装网通(联通)宽带,不能装电信的宽带。
1.小区建设初期,是开发商和网通签了协议。
2.业委会成立后,找物业协调电信入驻,无果。
3.电信的片区客户经理找小区物业申请入驻,被拒绝。
4.网通的宽带经常出故障,用户不能正常上网。
5物业和网通的协议,违反了国家相关相关法律:《电信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gb 50846-2012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
我希望国家有关部门的政策能落实到位。保证每个公民应有的权利
市民朋友: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开福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四方坪街道经济办及科大佳园社区工作人员详细调查,四方坪双拥路水木轩小区开发商确实在小区建设初期与网通签订了协议,小区内宽带线路的铺设均有网通负责并在2007年网通对水木轩小区进行了线路的铺设,共计投资约350万,做到了光纤到楼层。同时,在业主的购房合同中明确注明:“宽带采用中国网通,布置在次卧室,开通费用由业主自理。”故目前小区内,宽带线路使用权在网通。(该条目在购房合同中,附件三,第12条注明。)
水木轩小区宽带线路于2007建设并完工,目前已经运行使用逾5年,针对常出故障,网速慢等问题,网通公司水木轩片区经理答复,计划在今年6月份对小区内设施进行一次更新维护,年内更新完成。
同时,小区物业并未与网通签订协议,并且目前小区物业表示欢迎电信,移动等网络服务行业入驻小区,但需和网通公司就资源,线路等共享问题进行协商。
最后,感谢市民朋友您的宝贵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