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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万英尺问题看长沙市投资环境

2018-3-16 0:42:29发布16次查看
从三万英尺问题看长沙市投资环境
三万英尺问题虽然已近尾声,但暴露出来的问题值得有关领导关注和有关部门重视,作为一个国际知名企业入湘投资房地产,纵观全过程,其长沙投资环境值得反思。
笔者作为业主参入过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处理三万英尺土地会所的过程,了解了一些现实情况,事件过程中,开发商有经济利益驱动的思维和动作,但要实现它,没有相关行政部门的许可和支持,是不可能实现的;企业追求效益和利润无可厚非,但法制环境不是专享保护开发商的,法制环境是全社会的公平正义保护伞;当开发商要违规时,法制环境说“不”,当有人找开发商索卡拿要时,法制环境同样说“不”,这就是一个成熟的法制市场,说穿了,长沙投资环境的好坏,就是法制环境的好坏。具体到三万英尺微观看:开发商为何会对业主有违反商业承诺的欲望,规划部门为何要瞎批物业管理用房的更改、会所的更名和对会所改变建筑功能、平面布局的漠视;土地、规划等有关政府部门为何要支持和许可省工职院扰乱施工现场行为发生,使之侵占三万英尺合法土地财产即成事实,为何三万英尺业主的诉求一直游离于真正有解决问题的职能部门之外,而搞得基层部门忙于“擦屁股”,为何有的业主总认为只有聚众抗议引发群体事件才会解决问题,为何在协调处理问题时总认为只要开发商出了钱就能平息事态等等……长沙要迈向国际大都市,不是靠修几条马路、建几栋高楼的问题,一个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才是根本之所在。期待从三万英尺事件中大家都能吸收一点“营养”,为大家园~长沙的法制环境做点什么………“当钱能买一口气时却救不了一个人的命,当新鲜干净的空气来临时会多活几年”!
与长沙市政府办、规划局、国土局、信访局、省机械厅、雨花区政府…等愿来小区调研的领导们共研之
您好,对于您所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2006年4月初,璟泰置业有限公司经我局批准实施三万英尺小区的住宅及附属用房建设。 二、2010年1月上旬,该公司为招商的实际需要,向我局申请将项目的会所更名为商业中心。 三、我局在审批中核实了如下情况: (一)该会所产权确系该公司所有。 (二)本次变更仅限于建筑物名称变更,而原批准图纸中所确定的平面布局、建筑功能等均未作任何改变。 四、我局在审批中按相关文件对小区的物管用房的规模进行了控制,房屋的权属问题是由房屋主管部门确定。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42条的相关规定,我局于2010年2月2日至2010年2月11日将该项目的会所变更为商业中心的审批内容及相关图纸在小区现场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不同意意见的反馈。 目前,对该项目的反映均为匿名留言,我局建议望当事人按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与我局直接联系,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办理,感谢媒体及社会各界对城市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 201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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