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商品房的维修基金是交纳在哪里?现行的收费标准是什么?现在望城县星城镇是否已划入长沙市,其境内的商品房在哪里办理缴费手续?
*人间正道*: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委负责答复。
根据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长房政发[2009]060号《关于加强物业维修资金监管推行维修资金业主自缴系统的通知》的规定我市已于2009年11月1日起全面实行业主自存自缴模式,取消原开发建设单位代收代缴方式。业主可在签约后可通过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政务窗口、开发企业售楼部、长沙市房地产政务网打印缴款单,并凭缴款通各书在中国银行、长沙银行、交通银行市内任一网点缴存维修资金并领取缴款凭证。
2010年10月1日起我市维修维修资金的缴交标准根据长房政发[2010]029号《关于调整我市物业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由“购房款的2%至3%”调整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物业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为造价的5%至8%”。
望城县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望城县,设立长沙市望城区后,长发[2011]18号文件规定望城撤县设区后职能、体制和区划不改,其境内商品房的维修资金管理暂仍由原望城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