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市长:
我们是居住再长沙市井湾子原长沙市工业泵厂施工工地周边的住户。该工地从11月份开始打桩施工,巨大的噪声让人感觉地动山摇,家里的吊灯不断摇晃作响。我是一个七个月大孩子的爸爸,看着孩子整日哭闹,我真是心疼。为此,我多次向环保、城管部门投诉,但得到的答复却是踢皮球。
环保部门说这是城管的事。
城管部门说长沙市只规定夜间22点到凌晨6点限制施工,他们管不了,要找环保。
再找环保,环保表示他们也管不了,长沙市只规定22点到6点。
我们仔细查找了环保部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第二十八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首先,该施工工地肯定未按规定执行了申请、公告以及达标施工。其次,作为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决不能一推了之。
按照国家环保局《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制标准》规定
2.1 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列于下表。
等效声级laeq[db(a)]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噪声限值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75
55
打桩
各种打桩机等
85
禁止施工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
70
55
装修
吊车、升降机等
65
55 为此,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向您求援。请求要么政府干预施工企业。要么长沙市一定要按照国家法律和标准执行,不能地方自搞一套。
此为己一私,也为长沙创建,请市长拨冗过问,小民的心不能再凉了
晓辉敬上
接到投诉件后雨花区环保局进行调查处理,对该公司下达了环境现场监察文书。强调禁止夜间进行打桩作业,确保白天噪声达标排放,中午休息时间尽量不进行打桩作业,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甲方负责人谢先生立即表态:一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合环保、城管部门工作,夜间绝不施工,昼间尽量减小噪声影响,确保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