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市长:
我是新建西路新芙蓉之都小区2栋3单元614业主,楼下515在家里开设了经营性歌厅,有宣传海报、宣传名片为证,整个室内全是歌厅装修风格,大功率的音响设备,从2010年2月份开始进行营业性活动,营业时间从下午一点开始到晚上十二点结束。我们已向12315投诉其无证经营,向环保部门投诉其噪声扰民,向公安部门报案,但均没有得到解决,在整个事件过程中,各职能部门表现出互相推诿,不担当责任。作为无证经营,应由工商部门进行取证后予以取缔,但工商部门接到我们的投诉后只是以其在家自娱自乐不归其管,而将问题丢给公安和环保部门,公安部门(东塘派出所)以自己没有相关噪声检测工具而无作为,环保部门以业主自说是自娱自乐,而没有再进行相关取证。110干警甚至还嘲笑是我们自己倒霉,住在他的上面。时间已经过去了三个月,物业、小区内的业主都清楚其是对外经营,我们业主和保安在小区内经常路遇前来询问6元歌厅的具体地址的外来人员。每天下午一点到晚上十二点,室内人员多的时候十几人,少的时候三五人,这难道是在家自娱自乐吗?
作为工薪阶层购房不容易,作为上班族赚钱也不容易,而家里的老人、小孩更是深受其害。我自己本人也由于噪声影响导致精神恍惚,出现工作失误,差点丢了工作。我们希望张市长能体恤民情和民苦,希望职能部门能有所作为,由工商部门牵头取证,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行为,为整个小区市民解决噪声、消防隐患、安全防盗问题,确保社会稳定和谐。虽然在几个职能部门的投诉寻求支持的过程中,我们受了很多气,甚至有点绝望,但我始终相信依靠政府、相信党能解决这个问题。
万分感谢!
新建西路新芙蓉之都2栋3单元614业主:王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44、45、58条相关法规规定,该问题属公安部门管理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