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一名大四的学生,今年6月份即将毕业。去年11月的时候由于学校没有课程了,于是我在长沙天虹百货二楼folio专柜做全职。当时进专柜的时候我并不知道不做满半年就要扣五百元。当然了,那时候他们招我的时候我想着学校没事,我也确实是说了我可以做至少三个月以上。我那时候在那里上班还是一直住在学校里的。专柜的老板从始至终都没有和我签订合同,也没有买社会保险,每个月是底薪900+100块的话费补助(我第一个月的时候还只有50块的补助+底薪,试用期也不算工资的)。后来由于我们学校寒假不让我们住(说是为了安全问题,让我们都回家),所以我没有办法只能提出辞职(因为寒假只有一个月,一时找不到房子住,而且住外面花费太大了),但是老板不同意说是要扣我的工资,我当然不愿意,后来就协商说做到二月底就不扣我工资。我就答应了。就做到二月底我才办理的离职手续离开专柜的。结果今天他打电话来说,商场和他签合同说职工没做满半年要扣五百元,所以他要从我工资里扣五百元。我觉得这样很没有道理。而且他当初答应了我的。所以,我想问下领导,这个事情该怎么解决?谢谢
你好,如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非法克扣你工资的话,你可根据单位工商登记注册地向相应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电话为84428020,地址在长沙市口腔医院对面犁头街17号,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