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在韶山南路人行道停了2分钟,因为要方便,又没有停车场。出来就是雨花区的罚单!
恨,恨你们!
把强力胶贴在挡风玻璃上,一大堆,到现在止我清洗、擦洗了三次,还没有搞干净,
我恨你们!
网民朋友,你好!
我局收到你写的的投诉信后,非常重视,到雨花区城管大队进行了实地调查,现答复如下。
1、对违章停放的车辆进行抄牌并在前挡风玻璃上张贴“陈述通知单”,这是目前全市统一的城管执法模式。
2、以前曾采取过将“陈述通知单”压在前雨刷下的做法,但由于风力或其它原因,该单据经常被吹走,导致有违章车主反映未接到该通知,产生矛盾。现改良成在该单后贴一小条双面胶,有效解决了此矛盾。这也是全市统一的城管执法模式。
3、该大队贴处罚单时没有使用胶水,只是用一小条双面胶,我们实地进行了验证,可以较快清除。
4、我们将要求抄牌队员进一步文明执法,尽量将该抄牌单贴在显眼但又容易清除的地方,做到对车辆影响最小。
特此回复!希望你继续关心支持城管工作。
市城管局
2010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