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是宁乡县灰汤镇宁南村一名普通村民。现在华天集团在我们村进行商业征地。关于此次征地事宜我有一些疑惑,望您百忙中抽时间帮我解惑。多谢。
此次征地,开发商只是委托镇政府给村里贴了一个告示,告知我们村民自己所在范围属于华天集团需要征收范围。不曾告知我们批准征地的机关,文号,所征之地用途,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组织听证的权利。
我们村民只是道听途说地得到一些信息,但也不确定其是否准确。
据说:房屋444.13元/平方, 房屋装饰装修及设备382.5元/平方,两次搬迁 10.2元/平方 , 过渡费 122.4元/平方 ,按期拆迁奖励 170 元/平方 。
牲畜 850元/户 ,生活用房 不得超过100平方,每平方102元。 屋外设施 1----4 人每户34000元,每增加一人,增加8500元。
安置方式为:集中留地,自己建房,统一外装饰。每人70平方面积《70平方包括道路,绿化等公摊面积》。
以上皆为道听途说,不知道又几分可信度。
现在我们村的房屋已经被镇政府的人员前前后后测量过三次,在第三次测量时镇政府测量人员要求我们屋主签字确认房屋面积。从头到尾不曾给与我们任何关于拆迁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的文书。只是登记了屋主电话,说到时候会打电话过来,叫屋主去镇政府签署同意征地拆迁的补偿合同。说到时候就知道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了。此中操作方式方法,我甚为不解,万望解惑。此其一。
此次征地中,为先征居民房屋,而未曾提及田地山水,然农民如果搬离此地,据此甚远,田和地任何劳作?乃其二。
我参考了一下《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03号》。发现如此征地的方式方法又诸多地方不合程序,补偿标准也又不小的出入。
不知道长沙市委市政府是否知情.望回复.再次感谢.
感谢你的来信,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