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您们好!
我是一农村青年,想在自己的家乡发展养殖业,主要想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
我想向林业局的领导咨询一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和程序?谢谢!
你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注。下面我就将《湖南省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和《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办理条件和程序向您作简要回复 :
一、办理《湖南省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应该提交的全部材料:(一式四份)
1、申请单位或个人的申请报告(含规模、涉及品种等)、申请表;
2、具有相应经营陆生野生动物及产品的资格证明材料(合法来源、驯养繁殖证等);
3、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相片4张;
4、工商执照复印件。
5、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经营范围:国家政策允许的二级以下(含二级)人工繁殖的野生动物。政务窗口电话:88665195 市林业局:88137753 88137754 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
二、办理《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人应该提交的全部材料:(一式四份)
1、申请单位或个人的申请报告、申请表;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所建驯养繁殖场的评估报告;
4、申请单位或个人所在地县(市)、市(州)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5、工商执照复印件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四张
7、驯养繁殖资金证明、技术证明场地证明、图片等
8、引种证明、合法来源、具有驯养繁殖动物的技术人员、兽医;
三、办理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及《长沙市林业局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作出处理
(三)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查
(一)岗位责任人:森保站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2、按照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核算应收野生动物保护资源或补偿费数额。
3、将申报材料整理成册报局主管领导审核。
(三)时限:12个工作日
三、审核
(一)岗位责任人:局主管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根据申报材料和森保站的意见作出是否同意上报的决定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同意上报的决定,并在《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申请表》上签署上报意见;
2、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书面说明理由,作出不予上报的决定。
(三)时限:7个工作日
四、送达与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告知申请人已将许可申请报省林业厅决定;
2、申请被许可的,通知申请单位或个人将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或补偿费汇至长沙市非税收入管理局专户,申请单位或个人凭缴款凭证领取《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许可证》和收费收据,并将许可结果在窗口公示;
3、申请未被许可的,向申请人送达不予行政许可文书,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制作《长沙市林业局行政许可决定送达回执》,由申请人在领取许可文书时签字。
(三)时限:10个工作日
政务窗口电话:88665195市林业局:88137753 88137754
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或登录市林业局网http://lyj.changsha.gov.cn/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