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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

2018-3-9 22:18:15发布10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
你好,我是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村桃花岭村村民,2009年结婚,生有小孩一个,已于2010年6月办理了分户手续,但一直同父母住一起,没有自己的宅基地,自己也没有建过房,按照国家土地有关规定,农村人口一户应当有一处宅基地,但我们这里的政府相关部门一直以桃花岭村已进入规划为理由,不予办理相关建房手续,请问这是怎么一回事?现在家里小孩、老婆、自己三人一个户口,但由于没有自己的房子,商品房又买不起,只能同父母挤在一起,现有迫切的建房需要。请领导给予答复。
您好,因景区及先导区控规,暂时无法办理相关建房手续,我区已积极向市相关部门反馈情况。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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