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
您好!因我弟(赵佳)和二个表弟(崔兴、崔鹏)陷入传销,造成原本和谐的大家庭产生矛盾,甚至动武。2012年11月25日赴长沙解救,无果,无能为力之时,特给领导写信。
赵佳于2012年2月份被同学叫去长沙“开奶茶店”,我给他邮寄包裹地址是:长沙市芙蓉区新桥小区。去后说因“合伙资金不够”,我给其存款5700元,后面又说“缺人手”劝我去帮他被我拒绝,秋季说“扩张店面”向我借钱,被我拒绝后,向父母要了5000元。
崔兴于2012年10月下旬被赵佳叫去,自己做“烧烤生意”,给其父要了4000元。
崔鹏于2012年11月中旬被崔兴叫去,后给家里要钱,因说法不一至,家里才开始警觉。后综合起来才觉察到他们落入传销组织。崔鹏家境贫寒,想出门赚钱为母亲治病,却落得如此下场。
通过崔兴的哥哥努力,把崔鹏骗去上网,而获得位置:长沙市高岭小区翔宇网吧附近。
2012年11月25日,我及我舅等三人前去解救。到达高岭小区后,无法找到,骗不来上网,也叫不来见面。蹲守高岭小区,新桥小区,花了一个星期。报了110,因不能确定位置而无法解救,求助东屯渡派出所和马王堆派出所也无法解救,也无法立案。无耐,只得回家。
之后两个表弟家里矛盾更重,逼得更凶,天天给我打电话施压。生活工作受到严重影响。
今年1月后和三个弟就再也联系不上。
现在我们不知道如何是好?找不到方法和路子。希望引起领导的重视,早日解救出被控制人身自由的受害人。此致
敬礼!
2013年2月17日我局收到市长信箱信件(id:428981),发信人称其弟弟参与到长沙的传销团伙,信件中没有提供被举报方的具体地址。收到信件后,我局非常重视,于2013年2月17日11点08分拨打发信人电话,发信人无法提供被举报方的具体地址,故无法登记为举报进行调查,已告知发信人如有被举报方具体地址可以再拨打12315电话进行举报。
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