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长沙市港务局职工,从我公公一辈开始世代都在为港务事业工作,至今我老公已在单位工作15年,每月拿着单位1200元的工资,从业至今,老公及我们婚后都一直住在居住在南湖港,而今,我们居住的这栋楼面临拆迁,全栋的十多户人对仅13万元的补偿款均表示不满,都未进行签字。
8月13号这天,我们带着孩子到乡下看望老人,玉兰街道办事处在没有下任何通知也没通过任何司法程序的情况下组织维稳、警察等近百人到我们居住的6楼,破门而入,搬空了家里的所有家具电器,打烂了门窗及地板,其中来的警察都仅穿了制服,全部扯了警号,甚至大部分是街道办出了100-120元每人出场费用来的。第二天我们回到家里,看到所有的东西都搬空,昔日虽小但倍感温馨的家一片狼藉,我们顿时绝望了,一家三口流离失所,孩子寄到外婆家住,我住在朋友打工酒店的员工宿舍,老公借了一张床睡在拆了的家门口,一日三餐无以为靠。
随后,老公找了玉兰街拆迁办主任陈浩如,负责人我们楼层拆迁的负责人刘颖飞,港务局负责拆迁的陶国卿,他们都在打太极忽悠我们,说要我们找另一方,更有人说反正我们强行搬了,就13万谈都不要跟我们谈,意思是我们住都没地方住就没有钉子户的资本了,我们找了相关律师,律师告诉我们现在很黑,法院很有可能以证据不足不予立案,即使立案,走法律程序我们也得不到多少补偿。
我们整栋楼住了两类住户,一类是原来的老职工,他们花了五千元向单位买了房子获得了房产证,另一类就是我们这种,当时我们向单位要求买房,单位不同意,表示到时拆迁只会少那五千元的购房款,其他的补偿款是一样的,如今,我们居住的南边金域南外滩至少卖到1.2万每平,北边书院观邸也是上万元每平,新建的保利花园起价都是1.6万每平,为何我们得到的就不到四千一平的补偿。我们到至今真的是欲哭无泪,上有老下有小,就老公千多元的工资标准,就算我们不吃不喝也无法买得起房子,我跟老公商量了,既然找不到能解决办法的人,也得不到法律的帮助,我们就只能学山东的强拆户走极端了,为了我们的家园,为了全栋十多户无以为助的同事,我们誓死拼死到底!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
非常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原长沙港航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南湖港048号自管产宿舍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属于长沙市天心区南湖片16号地块棚户改造工程项目,于2009年按长沙市《关于市属企业非经营性资产移交各区、县(市)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函【2009】94号)要求已移交天心区人民政府,2011年6月,天心区人民政府授权天心区裕南街街道办事处对上述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同月,依据市拆迁办拆许字第【2009】065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启动对南湖港048号原港航公司宿舍楼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搬迁补偿安置。该楼房及其附属设施属于国有资产公房。
根据长房政发【2010】007号令《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拆迁(征收)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房对承租人补偿安置的暂行规定》第三章第八条、第四章第十五条补偿规定,该房屋承租人只能按照1200元/㎡进行补偿。
请您依法按政策支持城市建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