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998年从湖南望城县坪塘镇石牛峰村考入厦门集美大学户口随一起迁移,于2005年毕业,毕业后学校统一将我们户口放入厦门人才推介中心。
如今我原老家由于长沙扩城老家规划到长沙市岳麓区,地名变为:岳麓区坪塘镇新塘村。如今本人想将户口落回原籍。村民小组等全部盖章签字同意接受,坪塘镇镇政府和坪塘镇派出所也盖章同意接受。而岳麓区公安局户籍科一直不同意开具准迁证。理由是:如果户口还在学校、年龄小于18岁、妻子户口在自己原籍(本人未婚)可以开准迁证。在人才推介中心不能迁回原籍。
而政府有明确规定: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落户 1、落户条件:原籍系我市农村生源,肄业或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可将户口迁回原籍落农业户口。 2、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凭毕业证(肄业生凭学校处理文件)、长沙市教育局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技工学校学生凭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未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原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落户地乡镇村组同意落户证明意见办理。
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落户
1、落户条件:原籍系我市农村生源,肄业或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可将户口迁回原籍落农业户口。
2、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凭毕业证(肄业生凭学校处理文件)、长沙市教育局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技工学校学生凭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未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原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落户地乡镇村组同意落户证明意见办理。
您好:
大中专毕业生“非转农”的条件是:(1)迁入人凭毕业证(2)长沙市教育局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技工学校学生凭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未就业报到证(3)户口迁移证(4)落户地乡镇村组同意落户证明意见办理.
如果您的户口已从学校的集体户口转到人才交流中心,已是非农业户口,暂时不能办理大中专毕业生“非转农”。
谢谢!
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