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岳麓区观沙岭地区政府拆迁安置住户,现住金麓小区已3年,但到今,没有给房产证。房存在的问题也没有全解决。二年前,在电视办公会上,当时的书记陈润儿要当时的住建委的书记陈鲁青负责解决。何时能解决?
ok123:
您好!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处负责答复。您反映金麓小区未办房产证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立刻指定相关部门调查了解情况,现回复如下:
我们与长沙市麓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联系,询问其未为客户申请办理所有权证的原因,该公司答复,对已发栋证,未发分户房产证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经济实用住房指标的有效期为1年,而该小区客户的经济实用住房指标早已过期,需要向长沙市住房保障局重新申请,二是契税减免的问题。目前开发公司正在抓紧与市住房保障局和地税局进行高位沟通与协调,希望尽早解决相关问题,争取尽快申请办理分户产权证。
鉴于以上情况,您可持相关合同资料上门催促开发公司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并及时申请办理产权证,如该公司仍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您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房屋登记依申请进行登记。如该公司根据转移登记的要求提供了相关资料申请登记,我们将在10个工作日内为客户办理好分户产权证。
长沙市房屋产权监理处
2013月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