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请问我去办居住证为什么说要40天才能拿到证?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长沙市流动人口暂住登记及居住证办理服务指南
一、申办对象
(一)凡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拟居住三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于居住之日起三日内申报暂住登记;
(二)拟在长沙市居住三十日以上、年满十六周岁并有固定居住(租住)住所或稳定职业的流动人口,应当申办居住证。十六周岁以下和非长沙市户籍学生可以申办居住证。
二、受理单位
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流动人口与出租屋服务管理站
三、所需资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住所证明(房产证、租房合同或单位、社区证明);
(三)近期1寸彩照1张(照片标准参照二代身份证照片);
(四)育龄妇女还须提供婚育证明(无婚育证明的,受理单位需通报当地计生部门);
(五)申请办理有效期为三年、五年的居住证,还需提供长期工作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
四、办理流程。
(一)暂住登记及申报
为流动人口提供住所的单位或个人为暂住登记的责任人。
流动人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暂住登记:
(1)流动人口租住房屋的,由房屋出租人在流动人口入住时进行登记;
(2)流动人口就业并由用人单位提供住所的,由用人单位在流动人口受聘时进行登记;
(3)流动人口就学并在学校住宿的,由学校在流动人口入学时进行登记;
(4)流动人口在救助机构住宿的,由救助机构在流动人口入住时进行登记;
(5)其他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流动人口,由提供住所的单位、个人在流动人口入住时进行登记;
(6)在宾馆、酒店、旅馆招待所等旅馆住宿的流动人口,按国家旅馆业有关规定进行住宿登记;
(7)流动人口也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直接到受理单位申报暂住登记。
应当办理暂住登记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人员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居住证,申请办理居住证视为办理暂住登记。
暂住登记责任人应当将登记核准的流动人口身份信息在三日内报送到受理单位。
(二)申办居住证
1、个人申办
申请人到现居住地受理单位填写《长沙市居住证申请表》、并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所证明和其它相关申请材料,经受理单位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取得居住证领取凭证,在预约日期或之后凭居住证领取凭证领取居住证。
2、用人单位或办学机构集中申办
首先由单位对员工或学生的身份信息集中登记造册,到受理单位领取《长沙市居住证申请表》(空白表)。再分发表格,指导员工或学生如实填写,并要求员工在表格背面粘贴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属于育龄妇女的,还需粘贴婚育证明复印件。收回《长沙市居住证申请表》,校对相关信息后在相片处加盖骑缝公章。用人单位将申请表格等相关资料递交受理单位,受理单位受理后打印居住证领取凭证。用人单位按预约日期或之后凭居住证领取凭证到受理点领取居住证。
五、居住证办理时限
城区及县市城关派出所1个工作日内办结,农村派出所3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七、咨询电话
芙蓉区:0731-84763949;天心区:0731-85895137;岳麓区:0731-88636107;开福区:0731-84523885;雨花区:0731-85659539;高新区:0731-88908797;望城区:0731-88175095;长沙县:0731-83993185;浏阳市:18874846090;宁乡县:0731-87881425。
八、业务咨询:电话:0731-8229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