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長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岳华村银杉路的拆迁安置户,于2006年8月被政府征用,当时是依照60号令的文件精神拆迁和签安置承诺书的,而现在村委不按照安置承诺书和当时的公告办事,办事处的潘少辉副书记李尚武主任对于我们的安置承诺书一概否认。这样,我们老百姓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请党和政府对我们这些遗留下来的安置问题进行妥善的安排,请听一听我们村民的呼声“党啊,亲爱的妈妈,还我家园吧!!!”
集体村民的心声
2010年4月16日,岳麓区直各职能部门已经对此事做出了联合答复,信访人不服,申请复查复核,5月24日区联席办给出了复查复核意见,7月15日市联席会议办已给出复查复核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