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政府领导,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能阅读信件。
本人是坡子街一餐饮店的经营者。多年以前,市政府就取消夜市,禁止店外经营,对此本人非常支持。
基于坡子街乃长沙市美食形象街,一直都是长沙宵夜示范街,到晚上6点以后,允许店外经营。但是坡子街街道办事处竟然以此为由头,向经营户收取费用,自2008年起,每店5元/桌/天,到2009每店6元/桌/天,直到今年,办事处招集各店经营户开会,副主任李企竟说“今年的价格会大幅度提高,将收取每店10元/桌/天”。 本人非常不解,办事处应服从市政府的政策,如应禁止店外经营,就应该严厉禁止到底!为什么交钱就可以呢???办事处竟如此作为,众多经营户大为不满.
长沙市乃和谐城市,坡子街乃城市美食形象示范街,可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呢! 办事处收取费用到底合不合理? 收取到的钱又用在哪里了呢?
望回复!
谢谢
非常感谢您的来信!根据您的来信,我们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在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为了繁荣坡子街民俗民食街,打造舒适、整洁的消费场所,制定了《坡子街地区夜市管理办法》,对街区内的夜市经营户进行了统一的定点管理。
为了使夜市收市后街面得到及时清扫和清洗,街道聘请夜市管理人员和升阳升保洁公司,对坡子街街面进行清扫保洁和管理。为切实督促经营户履行门前责任和社会义务,同时,按市场化运作模式的要求以及权责对等、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由我街城管爱卫办统一向夜市经营者收取少量清扫费,并上缴到区非税收入帐户,进入街道统筹支付清扫保洁费和夜市管理人员工资。
由于部分夜市经营业主受利益驱使,不按规定时间开(休)市、擅自增加台位、门前责任落实不到位、违规设摊、噪音扰民等违章经营的现象日益突出,街道城管办和城管执法中队一起,多次就违规行为进行劝导,但无明显好转。街道决定暂时停止坡子街所有夜市经营点。
下一步,街道将严格遵照文明创建的有关要求执行停市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