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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反映

2018-3-7 14:55:54发布14次查看
尊敬的张市长:您好!我想向您反映的问题是:我们买房子用的是商业银行贷款,每年需要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公积金来还款,但每年办理公积金提取时,公积金中心都要求我们提供商品房购买合同复印件、银行借款合同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及银行缴款流水等相关资料,我个人认为这样的要求比较复杂,同时如果一直是还贷的话,完全没必要。我认同第一次可以这么要求,但每年提取时就没必要提供这么多资料,况且现在都要求简化办事流程,所以建议可不可以只提供身份证和向银行还款的流水记录,这样就简单多了,也可以达到公积金中心监管资金的目的。期盼答复!谢谢!
您好!谢谢您提的建议,下次我中心调整提取政策时,将予以采纳,谢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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