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是在湖南,我老公的户口是在湖北.我们是在09年9月份拿的结婚证,现在没有怀孕,想在办好准生证后怀.
结婚证是在湖北拿的,但现在准生证想在湖南拿.
我家人帮我去问过计生办的,说是除非我老公的户口迁到我家才能在我家办理准生证,不然不能办理.如果在湖北发准生证需要在湖南盖章,但是湖南的计生办说必须本人回去接受检查或者把户口迁到湖北才能盖章.
现在我老公家那边的计生办主任说把资料拿齐了可以在我家发准生证.
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到底哪边是正确的?可以在不动户口的情况下在女方发准生证吗?一定非要本人回去吗?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
你一孩生育证已由东湖塘镇按照《湖南省生育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于2010年6月份发放到手。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