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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沙市电动车行驶办证的请示

2018-3-2 15:08:59发布24次查看
尊敬的长沙市市长张剑飞:
您好 !
首先很诚恳的感谢市长百忙之中能抽出时间查看此封邮件。
电动车不管在哪个城市都普遍,证明电动车适应老百姓的生活。人类社会从农耕,蒸汽,电气,信息等漫长的发展,到今天依然都不能让整个社会被一种方式代替,城市的发展无疑离不开人民的衣食住行游购娱,在出行上,全社会不可能人 人实现小车出行,电动车就在多数老百姓经济条件能承担的情况下应运而生,完全符合中央的三个代表思想,电动车是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既经济实用又环保,希望市长先生在大的方向上予以支持发展为感!
不排除电动车引发交通事故,尤其是电动车载人。目前,长沙市城区大力强制电动车无证行驶,很是愤怒的是,新买的电动车到交警部门去办证,还不准办,告知2009年6月30日以后已经禁止给电动车办证,对于一个新进长沙谋发展的人来说,售卖电动车的人根本没说不能办证,导致新买的电动车被交警一而再,再而三的抓进去,每次一罚款都是300元。我没偷没抢,电动车本属于个人私有物品,很无奈。
市长先生看到这里应该明白是个什么情况,敬请市长先生督查交警部门,电动车的行驶人在长沙已禁止办证的情况下,交警执行公务时,应酌情考虑电动车以违规载人,摩托车进城为重点整顿,未办证的电动车接受检查时出示合格证,购买发票即可放行。彻底解决这一根本问题,应及时纠正上流制造企业严禁生产违规电动车并禁止流通到长沙市城区,并不是象目前这样一味的抓车,买车的人交完钱等5天后拿车,到停车施救中心停车20元/天。宁静的长沙市城区渐渐爆发起来。我们形容政府在抓收,为腐败分子买单。
市长先生,写这么多,只想说一点,电动车的制造者才是我们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敌人,人民赋予市长先生权力,应时刻牢记人民生活的福址,时刻体恤百姓生活冷暖。最后,真诚的盼望市长先生回复并逐步解决,愿长沙的明天更美好!并祝市长先生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近几年来,随着人们工作、生活节奏的加快和汽油价格的逐年增长,电动车因其有机动车的动力特点和非机动车的无需挂牌办证的优势受到广大群众青睐。一时间,长沙市街头电动车随处可见,仿佛雨后春笋般遍及城区每个角落。电动车在带给人们方便的同时,由于车速快,安全防护性能差、管理相对机动车较弱等原因,造成事故频频发生,带来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此,我支队出台了《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本规定于2009年3月26日通过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于200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们是按照《长沙市电动车备案登记办法》上的规定办理电动车备案登记业务,以现有的政策已经不能办理电动车备案登记业务。电动自行车现在是可以办理上牌手续的。对于电动自行车上牌的管理是不限时间,只要符合《全国机动车辆产品公告目录》的产品都可以免费办理上牌及补牌补证业务。  此外我们还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舆论强势。也会充分利用悬挂标语、散发宣传材料及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手段,大力宣传有关电动车管理方面的条例、法规。 最后,我们会切实加大治理力度,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在舆论开道的同时,运用《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加大对电动车的管理力度,管理中实行人性化服务,做到有理,有据,有节,使违法当事人心服口服。 对与您提到的市场上仍电动车销售的商家的问题,我们也会将该情况传达到工商部门 总之,我支队将竭尽全力搞好服务,努力提高服务意识,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同时,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法》的规定,严格执法,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 迫切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注支我队工作,多给我支队提出宝贵的批评意见。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也将会汇总后上报,请您关注长沙市政府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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