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岳麓区中建麓山和苑违规收房事宜

2018-3-2 12:24:25发布17次查看
您好!我是中建麓山和苑的业主,按照合同规定,我们应该在2010年12月25日收房,后来开发商通知我们2011年1月2日才收房,在收房时开发商没有出具任何经国家相关部门签发的符合交房条件的文件,而通知业主交房。而且按照国家规定,交房时应该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但是开发商说要等到半年后房产证办理下来后再多退少补房款。而经过我们业主测量,合同上约定的套内面积和公摊都与实际相差很大,公摊也与开发商在售房前说的25%大了,有27%之多,多收取业主购房款。请相关部门予以调查核实,还业主公道和退还多少购房款!谢谢!
尊敬的麓山和苑业主:
“关于中建麓山和苑一期客户投诉”我司已收悉,非常感谢该业主对
我司开发中建麓山和苑楼盘的高度关注,从中充分反映出客
户对该楼盘的热爱,相信有一群这样关爱楼盘的客户、向我
司提出更多的改进意见,将会鞭策我司将工作做得更完善,
让业主更满意放心,同时不断提升我们楼盘的品质和影响
力。
在尊重国家政策法规、尊重合同法、尊重事实的基础上,
就业主关心的几个问题分别回复如下:
一、关于交房时间的问题
中建麓山和苑一期业主合同中约定交房日期为2010 年
12 月25 日。在此之前,我司以书面信函形式将入伙通知书寄
发到每一位业主手中。2010 年12 月23 日在潇湘晨刊登了交
房公告,告知客户公司定于2010 年12 月25 日正式交房。与
此同时,我司还利用短信平台,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提前通
知业主前来收房。
因有近700 户业主同时收房,为使现场交房工作顺畅有
序,做到忙而不乱,使业主能享受到愉悦、舒适的收房环境,
我司采取分批分栋、集中办理的方式进行房屋交付工作。2010
年12 月25 日至2011 年1 月3 日为集中交房期。在这十天内,
集中办理业主收房手续。如业主需要提前或推后办理,我司
均已给予积极配合,照常接待和办理。
二、关于是否符合交房条件并出具相关证明的问题
根据我司与业主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第十条(交付期限
及条件)、第十一条( 房屋交接及违约责任)的约定,房
屋交付条件为五方验收合格。即经勘察、设计、监理、施工、
建设五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即达到交付条件。同时,双方在进
行验收交接时,我司应当出示相关证明文件,签署房屋交接
单,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我司在交房过程中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交付期间,在
交房现场,进行了交房流程及竣工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的公示。同时,向业主提供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
使用说明书》。对于部分业主提出要求验看竣工证明文件的
原件的,我们也积极给予响应提供原件供业主验看并准予复
印。
三、关于面积实测及房款清算的问题
根据国家法规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房屋面积
实测报告仅为房屋办理产权登记的依据,而非房屋交付的必
要条件,开发商在房屋交付时无需出具《房屋面积实测报
告》。
按照长沙市现行规定和业务操作流程,商品房面积测绘
分为预测和实测。预测在商品房预售前进行,预测测绘成果
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预售合同签订的。实测在
房屋竣工后进行,实测测绘成果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后作为房屋权属登记和开发商进行房屋面积结算的依据。
按长沙市商品房面积实测的业务办理程序,建设单位必
须提供规划许可证正本,方可受理测绘申请。而规划许可证
正本须在房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完成后才能换取。交房之
日,麓山和苑一期已竣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正在
办理当中。因备案过程通常需要一段合理时间,(《湖南省房
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办
法》第四条、第十条之规定)因此,房屋交付之时,我司尚
未进行面积实测。对此,我们已向业主做了充分的解释,绝
大多数业主表示了解办事程序,对此给予充分理解。
我司将在竣工备案手续完成后,立即着手办理房屋面积
实测手续,取得实测报告。在确定房屋产权面积后,严格按
销售合同的第八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的约定,进
行房款的清算,实行房款的多退少补。此问题已在交房时向
业主进行过详细的解释,绝大多数业主表示理解并接受。
四、关于公摊面积的问题
对于业主提出的公摊面积增大的问题,是少数业主对相
关政策和规定不了解、不清晰而产生的误解。原因如下:
1、商品房面积的测绘是由具备测绘资格的单位,依据国
家测量规范进行测算。这是一项系统、复杂、科学的专业工
程,而非个人拿个尺子量一量就能测算出来的。如业主对测
绘数据有异议,可向测绘单位及房地局提出复议。
2、长沙市商品房销售实行网上签约和备案制度,在合同
签订时,所有的信息都是公开的,业主可随时免费查阅这些
信息,不存在售楼员欺满的情况。而且,合同签订时,房屋
套内面积和分摊面积在合同中已明确,业主完全知悉,业主
有完全的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买卖合同本就是双方意愿
的真实表达,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3、麓山和苑一期尚未进行商品房面积实测,所有面积数
据仍沿用预售数据,未进行任何的数据调整,不存在公摊面
积增大一说。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