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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的两个答复查补如此之大忽悠谁?

2018-3-1 8:15:48发布16次查看
前面的答复说已经申请,后面的答复说还未申请,国土局你在忽悠谁啊?
长沙银盆岭金色山庄国土证问题
发件人:天然氧吧 类型:投诉 来信时间:2011-06-10 16:53:06
来信内容:
我于2007年4月购买了长沙银盆岭金色山庄二期9栋的房子,第二年拿到了房产证,但国土证一直没拿到,请问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卡在了哪个环节上,请领导帮忙督促解决一下。
回复:
金色山庄业主:
您好!
根据市政府对土地管理工作的分工,河西的登记发证工作由大河西先导区国土规划部负责。经调查了解得知,由湖南侨志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岳麓区金色山庄至今未进行分户登记发证,其原因是该项目容积率超标,需调整并补交出让金,开发商已在大河西先导区国土规划部申请办理修改出让条件手续。需等修改出让条件手续办结后,由开发商申请才可办理分户登记发证。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
办理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回复时间:2011-07-18 08:38:49
我们的国土证什么时候能拿到
发件人:小葆葆 来信时间:2011-05-19 08:30:38
来信内容:
我们是岳麓区银盆岭金色山庄的居民,我们买房已五六年了,但是国土证一直没有下发,据说是开发商更改了规划,容积率超过原设计方案,导致国土证无法办理。
请问是否属实?如果属实,请问规划局怎么单方面修改规划而后又国土局不予认可,我们的合法权益还有没有保障??
回复:
您好:
您关于咨询金色山庄项目办理国土证情况的来信已转我部,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位于岳麓区银盆岭的金色山庄住宅小区由湖南侨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01年公司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容积率为1.8,用途为住宅。2005年,公司经市规划局批准调整容积率至2.6,但未及时到国土部门办理修改出让合同手续。直到2008年公司到国土部门申请土地分户,按规定用地单位超过原出让合同约定容积率建设,必须凭规划调整的依据到国土部门补缴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办理修改出让合同手续后方可进行国土分户。但该公司一直未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故未能办理分户国土证。我部将继续督促公司完善后续手续。
谢谢您的来信并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回复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回复时间:2011-08-04 15:16:58
附件:
您好: 我们都是如实回复。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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