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长沙市交通

2018-3-1 5:30:59发布15次查看
我的电动车今天已经是第2次被抓了.我实在忍无可忍了.我就是名普通的快递员.开电动车送快递是我的工作.我的电动车是今年在2手车市场买的.开的时候没有任何违规,但是还是因为手续不齐全这个理由给抓了两次了.
电动车是一个节能,环保的交通工具,电动车因为便捷这个原因,深受普通百姓的喜爱.交通部现在却不给我们上牌照,上路就要抓,却不禁止电动车销售.这个是什么理由?为的就是满足他们的工作任务吗?取车的时候还得交政府已经不准收的停车费.拖车费.
不管如何,今天我被抓的时候交警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像我这样的快递工作人员肯定不止我一个.我希望我的这封信得到恢复.我的注册信息都是真实的.实名注册.
再次强调.我是一名快递工作人员.今天在芙蓉中路与城南路交接处被扣车.我的工作已经无法继续进行.希望政府看得我们这些普通工作人员的声音.
谢谢.
回复: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如果您的电动车没有办理车牌或因车型不符无法办理车牌,建议您不要再驾驶上路。您可以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车型,到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或所属车管分所办理上牌。您可以在长沙公安交警官方网站:http://www.hncsjj.gov.cn,车管专栏查询长沙市可以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动车品牌型号。
长沙市交警部门依据《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依法对无牌电动车进行查处。该《若干规定》由长沙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6日通过,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3月26日批准,于2009年5月1日正式实施。并且,长沙交警部门早于2009年规定实施前就通过多家新闻媒体发布关于规范市区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的相关内容,其中包括:2009年5月1日前已购电动车,其所有人应凭合法有效资料在2009年9月30日前到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办理备案手续,领取编号牌。2009年5月1日后购买的电动车不予办理备案手续和发放编号牌。2009年10月1日起禁止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被扣电动车辆停放的停车场是由政府统一招标的社会化保障管理,属于公司化管理,并非由交警部门管理,与交警部门也没有隶属的关系。如果您对停车场的收费有异议的话,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