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职能部门:
我是天心区友谊路山水洲城业主郭磊,在此反映和咨询本小区业主委员会的问题:
本人自2007年12月接收所购房至今,我小区一直未能成立业主委员会(临时业主委员会),应该说其实这种情况比较普遍。本人就成立业主委员会之事,多次电话联系天心区房产局物监科,希望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面积极指导组织,但得到答复大意是:业主委员会是业主的自发组织,政府不方便出面,单个业主也不能代表全体业主出面。
像我们这样的小区,购房业主大多相互间不认识,就算有几个热心的业主想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但也不掌握大多数业主的个人联系方式,也不方便组织,如果没有主管部门的积极协助,很难成立业主委员会。
据《长沙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部门应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召集第一次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本人想咨询相关部门几点:
1、 什么叫入住率?
2、 怎么才能知道入住率是否达到50%以上?
3、 该条是不是说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应该首先由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出面组织成立?
4、 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员来自什么地方?
5、 想知道在长沙,政府主管部门对前期/临时物业服务合同有没有规定期限?
6、 单个业主可不可以解除临时物业公司单方面拟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请关注本人反映的问题,并期待答复。
山水洲城业主:郭磊
2009年7月23日
如何成立业委会,建议与天心区房产局物管科联系(85138049),索取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在市房产局政务网(点击物业管理)上查询.并转至区房产局物管科调处和回复.
市房产局物管处
2009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