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
8月31号星期三我向您写了一封《请求长沙县领导帮助》的信。我在信中提到:“我被替人顶罪了,七月份在媒体关注下县公安局给我的解释就是把名字弄混,把别人的犯罪信息记录到我的档案上了,这件事对我造成了很大的不良影响,因此我请求县公安局帮我解决工作问题,给我点经济补偿。若不然我就只能找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申请赔偿,同时拿出有关证据请求媒体帮助,向省公安厅督察组和检察院反映情况,请他们替我主持公道。若不成,我会将这颗仇恨的种子埋在心里。”
在领导的关心下,9月2日星期五下午,长沙县公安局有人电话给我,约我在下个星期一见面和我谈谈。可我直到今天星期三也未见其再打电话过来。估计他们也不会打电话给我了。
约好了星期一见面,可现在又不理我了。我个人判断:可能是他们经过周末思考,他们认为:第一、我很有可能是在虚张声势。第二、即使我不是在虚张声势,我可能也是冲着钱来,通过律师申请索赔肯定是先要和他们协商,协商不了再到法院,这样他们有足够的反应时间可以在我找律师过去协商时,再跟我解决事情也不迟。第三、害怕我要求大的赔偿,时间拖久点对他们有好处。第四、根本就没把这当回事。(2010年我多次跑派出所都没解决,今年七月份只好求助于媒体了。)
今天我写信过来,我只想说:第一、我不是虚张声势的人,我的要求绝不会过分。第二、我从小喜好兵法爱看书,深知用兵的精髓在于出于不意,攻其不备。我上封信中说的都是实话也是能操作可行的(当然也保留了部分),我会去做并且是也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去做。不管有没有效果,假如有效,开弓就没有回头箭,到时我想协商也协商不了了。第三、不管做什么都应该有时间表,这样才会更有效率。我这件事我也有时间限制,我希望能够得到长沙县公安局领导的帮助,所以希望领导能帮我多关心下。谢谢!
刘凯
2011.9.7
刘凯: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长沙县公安局已在研究处理,一定会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并与您联系,请您耐心等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