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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求“阳光”

2018-3-1 5:23:25发布16次查看
尊敬的长沙市市长:
您好!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审阅这份报告。我是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街道谷山村一组村民符志高(身份证号码43011119550908601x)在2007年底至2008年初我家被列入长沙市河西滨江新城征收范围。为支持政府城市建设我家积极配合拆迁工作。但至今仍有许多遗留问题未予解决,在此期间我也多次以书面和口头形式向街道、村委两级部门提交报告,请求落实。然而问题不但得不到解决,就目前事态发展还有吞没我合法财产之举。
事由:2010年8月10日晚经相关领导批准的开发商在未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之下,在我遗留问题之一的四个过滤粪池上搭建工棚,我向他们说明此处征收时未给我补偿,目前属于我个人合法设施之后并阻止他们搭建,然而他们无视劝阻并强行施工。为了捍卫我的个人合法财产免受侵犯于是与对方发生了口角并演变成了斗殴。在好心围观者的劝阻下才使矛盾没有进一步恶化。然而次日他们又熟视无睹的继续搭建。就此事我立即向我所在地的领导反映,要求给予我遗留问题得以解决后方可动工,但相关负责人未予理睬。现施工方又砌围墙将我承包土地上的附着物,合法用地等其他遗留问题也围在其中,有不予补偿吞没之势!
在此情况之下2010年9月29日本人秉承政府是给老百姓当家做主的这样一个信念逐级向省、市、区、街道各级信访领导反映情况请求予以解决。当时各级领导一致予以批示最后要求本人所在地街道于同年10月30日之前给予书面答复,然而时至今日从无一人过问!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在相关部门领导同意指挥下的开发商现如今正在对我未解决遗留问题附着物上填埋土方,势有霸我财产侵我权利而不了了之之举!现本人以一个普通农民的身份诚挚的向市长请求维护我的个人正当合法权益!希望给予解决我被遗留的征收补偿问题避免矛盾升级,真正做到公平的“阳光”征收,执政为民!
如上所述本人被征收时的遗留补偿问题都是在我承包的合法土地范围之内,且所举各项都有相关照片、文件以及票证为据。依照同期征收时的相关补偿标准计算约二十万余元。这些补偿遗留问题存在之多,之久,其原因不说,它们都载有我们全家几十年来的心血以及人力物力的大量投入,然而此时此地却未有分文回报!我一定会保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敬请相关领导督办,主持公道,给予我与他人同等的合法补偿为感!
顺致
敬礼
2010-11-5
报告人: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街道谷山村一组村民符志高
滨江新城谷山新村经济适用房项目于2007年11月1日发布征地方案公告,征地面积325.6425亩,范围包括谷山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十一组。于2007年11月底启动该项目的入户调查工作。
一、基本情况:符志高户共有房屋1312.68平方米,其中合法面积211.8平方米(建设工程许可证面积180平方米,地籍档案根据拆旧建新的原则,认定历史性合法31.8平方米),当时家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人。该户合法面积计算依据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历史性房屋地籍清查资料。
符志高户于2008年12月26日与指挥部签订了青苗等补偿协议(含风景林736平方米、桑树81平方米、鱼塘352平方米、田土762.6平方米,另补青苗903.3平方米)。
2008年元月4日与指挥部签订了房屋补偿协议。
2008年2月27日与指挥部签订了棚屋补偿协议,面积382.5平方米。
其妻龚立科在2008年3月17日与指挥部签定了房屋补偿协议。
其女符蓉在2008年2月27日与指挥部签定了相关协议。
你户所反映的问题,岳麓区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已进行了仔细核实。因你户近期一直在信访,已责成望岳街道办事处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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