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我是宁乡县横市镇村民。我们村现在在搞建设。修路拆迁,已经拆了好些房子了,这些房子都是二层半,3进门面,还有坪和披子屋,一家还有5-6口人。总共的赔偿是40万。本来只有30万的。后来有人闹才闹下来40万。这现在的人工工钱,物价的飞涨。还有那些建材什么的。请问这样的赔法合算吗,合法吗?
请问有具体的赔偿方案吗?可以让我们农民合法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于分户:我父母健在,我有两兄弟,我已经结婚三年了小孩已经两岁了,我弟弟就大学毕业了。我现在申请立户不合法吗?
我们村上有几个地方可能会拆迁。就因为这个原因:
我们村里有几户人家都是两兄弟的,以前没有分户,现在可能因为拆迁每户可以分到两进地基。所以都到镇派出所申请分户。但是镇派出所说要村上的证明,我们又去村书记那里,村书记说要村上的每个人都签字才到他那里打证明,然后再去派出所。现在申请立户,难道不合法吗?我们村上的人说,政府已经发话,没有经过他们允许,村上也好,派出所也好,不准给他们立户。我昨天去派出所说立户,那人没说什么,但是一看我们的户口是属于那个村上,就说要到村上打证明。请问如果是合法立户,也要村上打证明吗,也要村上的每个村民签字吗?我家的这种情况,弟弟毕业后也要结婚,总会分户的,但是我们现在申请分户,难道不合法吗?就算是因为可能拆迁而申请立户,那也是合法的吧,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农民没背景没家世没关系。就该如此吗?我们世世代代就是农民,就想着怎样可以多赚点,就是为了利益。
你好,感谢来信,经调查了解,回复如下:
宁乡县横市镇的拆迁是严格按照宁政发〔2008〕27号文件《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乡县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的。这个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等法律,结合宁乡实际,经市人民政府批准通过实施的。每一户拆迁补偿都依法依程序进行,具体可到宁乡县横市镇人民政府或县征地拆迁办进行政策咨询。
至于申请分户的问题,只要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请分户,这和征地拆迁并不发生冲突(只和人口数有关),只是户籍管理部门在群众申请分户的过程中有要求必须具备镇村两级证明,主要目的是核实户籍真实情况(比如新生人口和死亡销户等)。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