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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野蛮执法所带来的后果

2018-2-24 16:24:30发布18次查看
您好,我家是隆平高科技园的拆迁户,现在居住在新安安置小区11栋,4月25日晚22点左右,几个陌生男子冲到我家的店子将一名从外面刚进我家店的带眼镜男子带走,我爸有50多了,视力一直不好,因为当时是晚上,而且被带走的男子身材和带眼睛这些特征都和我哥哥相似,我爸就追出去问其中一名男子为什么带走我哥,这个男子听后就用手抓住我爸的胸前衣服就往外拉多10多米,很多邻居看到后就把这名男子围住了,问他想做什么。这名男子不回答也就一直抓着我爸的衣服,后来我听到楼下的声音就下来看,看到我爸被人抓住以为有人找麻烦,就上去让那人想放开我爸,我爸身体一直不好,没想那人不由分说就抓住我衣服说抓的就是我。我爸就问你凭什么抓人,那人拿出一个小本子在小区的街道上晃了2下(小区里面的路灯没开)说我是警察,还说我刚在我们楼对面的一个按摩店嫖娼。其实当天晚上9多我刚从株州从到家。很多人为我做证说我不可能,可那人不听,直抓起我衣服想跑开人群走。我爸护子心切,强行将他与我分开,他见抓我无望又抓起我爸的衣服,后面很多邻居朋友都上前劝说都被该男子抓住衣服,直到后来有警车前来这名男子才停止了他的行为。第2天中午我爸就被警车带走,还被说成了袭警,现在还关在芙蓉区公安局。现在小区里面人心惶惶。都说当警察的只会吃闲饭,没事情就随便抓人来顶案。我们小区从去年入住开始就常被小偷光顾,就在昨天还有婆婆在小区附近散步被人把耳环给抢了。请问这样的环境能让咱们老百姓安心吗?咱老百姓待在家里都会官司缠身,这样的社会还能叫法制社会吗?
您好,分局为公正处理此案,指派治安一大队接办.4月27日易梦蛟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我局刑事拘留,5月10日,经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易梦蛟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逮捕,拘留、逮捕通知书(芙公刑拘通字[2010]0312号、芙公刑捕通字[2010]0193号)分别于4月27日、5月11日通过国内挂号信函方式邮寄给了易梦蛟的妻子黄赛美。在易梦蛟拘留、逮捕后不久,黄赛美两次到分局机关,办案人员又当面送达了拘留、逮捕通知书。(芙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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