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审批管理办法》中规定一是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军队转业、退伍安置条件的人员不受此限制)的已婚家庭(含离异或丧偶的单亲家庭)
????为什么一定要已婚,之前的政策年满30的女性就可以办理,那不结婚就不能买房子了吗?那结婚不到的就不能买房了吗?为什么???不结婚的就不能有个家吗????
希望回复同志:
现将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你来信中提问为什么新颁布的经济适用房补贴一定要已婚,即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审批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11]49号)文件规定,长沙市的住房保障政策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并结合地方实际制定,住房保障主要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该政策的制定是结合实践并逐步完善的,敬请理解。
此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