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市长:
您好!
关于申请《长沙市引进万名优秀人才优惠政策》的事情,依然是没有任何结果。
而我们确实是因为毕业证和学位证上的时间相差一天成了“跨年”非应届硕士生了,就因为此而被排除在外了;迫切地希望您能予以解决。
我们前两天又打电话咨询了市人才中心(0731-85792516),我们依然是被排除在了申请之列;他们说是市政府部门决定的。
无可奈何之下,我们将全部的希望寄于您。距第一次写信,已经过了20多个工作日了,为什么还是没有一个确切可执行的结果?
我们完全满足《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大连理工大学是985工程、综合研究型大学;而我们也工作于三一重工,中联中科等长沙市的重点企业从事研发、设计、制造等工作岗位;尤其符合其它所有的申请条件。
迫切地期待您能予以解决。
谢谢!
此致
敬礼!
2011届大连理工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工作于三一重工
2012年5月27日
您好!首先衷心感谢你就我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根据《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优惠政策实施细则(试行)》(长办发[2009]67号)文件,规定适应对象为“我市2009年6月1日起至2011年三年内面向国内“211工程”,尤其是“985工程”重点大学引进储备的应届毕业博士生、硕士生和优秀本科生(以下简称“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必须经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正式上岗后,方可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则可按要求申报。毕业证与学位证上时间为不同年份,不作为判定是否符合我市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条件的依据,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