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市长:
您好。
我们是住在长沙市殡仪馆福安墓区下的居民,2002年殡仪馆征用我组土地用作墓地,遭村民反对,采取请客等手段在未经村民表决的情况下征用我组土地。2008年又将临近我组居民的土地转让给第三福利院用作墓地,导致我组6户居民距墓区太近,《最近不到十米,最远不到100米,在家中可清晰见到幕碑上的遗相》因而人心惶惶,家中老人,妇女,小孩惊恐不安,6户居民房前为扬子路,每日送塟车辆不断,时闻刺耳炮竹声,哀乐声,以严重影响我们生产生活,有多家电视台和萧湘晨报报道过此事,市民政承诺妥善处理我们的述求,《要求搬迁的述求》,可至今一月有余,未有明确答复。
我们不知道当初征用土地归划是依据什么,为什么会将扬子路和墓区间狭长地带留下,我们真诚希望政府本着: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的精神,切实解决我们的问题。
致
礼
长沙市殡仪馆于2002年新建于长沙市黎托镇边山村和长沙县跳马乡白竹村交界处。白竹村村民所反映的墓地距村民住房太近情况属实,长沙市民政局、长沙县民政局、长沙市殡仪处、跳马乡政府等部门已在协商解决此事,因方案部分意见未能达成一致而暂未实施,目前方案在进一步协商之中。
长沙县跳马乡政府民政办
2009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