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斗胆提交了一封信,近一月余,未见回复,虽甚念,但转念一想,一介草民之言,何足挂齿!只是昨晚又见另一草民被人行道口的圆柱形隔离墩(阻碍桩)绊伤,绊得很惨,甚是同情与激愤,为此再次斗胆紧急吁请:1、人行道口隔离墩(阻碍桩)数量太多,有的一个就够了,就完全能起到阻止机动车驶入的目的,却搞了好几个,完全没必要,既浪费,更害人!2、实在要在人行道口安装隔离墩(阻碍桩),保留球形隔离桩(阻碍桩),拆除圆柱形隔离桩(阻碍桩),因为球形桩伤害稍微相对要小一些,最好都拆除!市政设施建设一定要以人为本,人走路总有注意力不集中的时候,总有不小心的时候,建议以地标线代替,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市民出行绝对安全!不要等到酿出大事大祸,再来关注,再来改进,为时晚矣!再次感谢市政府为长沙市市政建设做出巨大贡献!
附上次的信:市政建设成效很大,但美中不足:1、市内本来就停车很难,但有些禁停区域划的不太合理,不能只考虑禁停,更应考虑怎么让人停车。2、为了禁止机动车驶入,人行道口树立的阻碍桩(球形、圆柱形)太多,车是阻止了,但却是一个布满遍地的隐患,路人稍不小心,就很容易碰到绊脚石桩,经常发生路人不幸绊倒、绊伤、摔倒、摔伤的大小事故。建议拆除,以划线代替,既能起到提示警示的作用,又安全方便。
同志:您好!您的来信已转交我局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对于您反映的关于“市政设施要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的问题诉求,我局接到此信件十分重视,现答复如下:1、关于您在信中提到隔离墩数量太多,建议减少隔离墩的安放问题。目前,芙蓉区的市政隔离设施安放分二种方式:一是由所在街道负责安放,由于暂时没有统一的标准,各街道市政设施的设立是根据主次干道保证盲道不被占用的要求设立的,以防止机动车辆损坏人行道等市政设施占用盲道。二是由市城管局设施大队统一设立或要求各区市政局按照要求设立。由于目前对设立的数量、材质没有统一规范,如果设立的数量太少,机动车、特别是电动车损坏市政设施的情况会增多,达不设立的效果,您在信中提到隔离墩数量太多的情况。我们也已将此情况反映到市城管局,市城管局回复以后隔离设施的规范标准出台后,将统一由各区市政部门按照标准,统一材质设置隔离设施。2、你在信中提到建议保留球形隔离墩,拆除圆柱形隔离柱,或者以划线代替的要求。由于以前街道安放的球形隔离墩经常被机动车撞坏或者人为将球形隔离墩移开,容易被人为破坏,且电动车很容易就能通过,有时并不能达到隔离的效果。因此,在辖区大部分路段统一安装了圆柱形隔离柱。对于你提到的以划线代替隔离设施,曾经进行试点,效果不明显,由此带来市政设施的损毁(地面、人行道的破损)给行人出行安全带来了隐患,因此采用以划线代替隔离设施的做法没有推广。感谢您对市政管理和维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