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
关于长沙汽车南站存在的一些问题,反映如下,敬请关注:
一、售票窗口作业不规范、没确定旅客具体时间就仓促出票,2011年2月6号(正月初四),本人于8点40分左右排队到窗口买三张去邵阳的票,本人说是十一点以后去邵阳南站的票,可能窗口售票员没听清楚,直接打出三张9:10分的票(每张81元),当时本人没看清楚就直接离开窗口,找站长值班室退未经本人同意的附加保险票,在站长值班室看到时间不对,赶紧走到退票窗口希望能改签,但被告知不办理改签,当时退票窗口一男性工作人员建议我找售票窗口看换一下,并建议我和售票窗口的人好好说,当我再次到售票窗口时,售票窗口工作人员却不同意换,并说不在9:10分前退票票就作废了,因为时间很紧,本人无奈赶紧又返回退票窗口退票,被扣16元一张,三张共48元。本人再次到2号窗口排队,要求三张12点以后去邵阳南的票,随后说不要保险票,可能售票员还是没听清楚,直接打出三张10点多的票,本人一看票不对,当时就在售票窗口没走,坚决要求之下,售票员给我换了三张12点半去邵阳的票(每张81元)。这两次排队的共同情况是,售票员没确定好具体时间就出票了。
二、关于车票到站名不明确。邵阳市有两个汽车站(邵阳东站和邵阳南站)。本人两次购票明确要求到邵阳南站,车票标注的是邵阳站,工作人员说邵阳站就是邵阳南站,我在站长值班室还问值班人员,一男性工作人员(说是票房主任),说邵阳站就是邵阳南站,并说他2005年到长沙南站上班就是这样出票的。坐车的旅客为本人近七十岁的母亲和两个未成年小侄女,结果到邵阳时却是邵阳东站。因为本人通知邵阳那边接站的亲人去邵阳南站。因错过接车,导致本人老母亲迷途近两个小时。事实给我家人带来了精神伤害。
三、关于车站强制售保险票问题,根据保险法规定,商业保险销售为自愿原则。保险从业人员须有保险经纪人资格。长沙南站售票窗口只是一行小字提示“不要保险先声明”,经咨询法律人士,长沙南站的做法有违规嫌疑,第一、不能确定南站售票窗口工作人员是否有保险经纪人资格,第二、这样的提示不能表明旅客为自愿原则,因为事实上有不认识字和看不清字的旅客。标准的做法是:售票人员应该主动问旅客的意见“如2元的保险您需要吗”。如浙江的长途汽车站、北京长途汽车站。
关于南站搭售保险票的问题,本人于2011年1月3号下午四人时许在长沙汽车南站五号售票口,帮朋友买两张次日到邵阳的票,本人当时声明不买保险票,可售票员竟然说预售票必须要买保险票,我坚持不买,该售票员说下班时间到了,拒绝买票给本人。我当即去找站长值班室,回头却看到排在我身后的旅客却在继续买票。
本人就2月6号11时许先后联系了长沙市交通局值班室(88151225)和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公司(84113161),提出长沙南站左右不规范,要求退还本人被扣除的退票费共48元,长沙市交通局值班同志让我当日去找一黄姓的女同志解决,湖南龙骧公司的人答复让我找南站春运办反映问题。南站一工作人员15802635746,回电话表示歉意,让我返回南站时沟通,但本人12时许到南站站长值班室时,售票室主任(男性),自称是代表黄姓领导来和我沟通,认为本人被扣退票款没有问题,说是本人没看清楚,但又说鉴于我的执着,领导个人愿意为我承担48元费用。本人当即拒绝。
以上所反映问题。敬请关注。旅客 郭磊 2011年2月14日
接到您的来信后,我们高度重视,迅速责成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1、对反映的售票窗口作业不规范、没确定旅客具体时间就仓促出票的问题,车站组织票房所有售票员召开了会议,重申了售票程序:“三问四唱一交待”,即问具体时间、购票张数、到达站点;唱开车时间、车票张数、到达站点、收银数目;交待清楚找零数目。并要求所有售票员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出现差错的必须立即纠正并与绩效挂钩。
2、对车票站名不明确的问题,一是在上述会议中要求售票员掌握站内开行班线的时间与到达的具体站点信息,并明确告之旅客;二是要求广播台工作人员即时播报相关车次、到站信息,以免造成旅客误站误点;三是与技术部门联系改进程序,力求明晰。
3、车站一直本着旅客自愿的原则代售乘客人身意外保险,不存在强制搭售问题。交通行业代售乘客人身意外保险,并严格执行旅客自愿原则,如确有异议的,在班次始发前,可随时根据旅客要求退还购买的保险。
4、您投诉其购买车票后,申请改票收费不合理一事,经查是售票员按照原交通部、国家计委《关于发布的通知》(交公路发[1996]263号)“二小时内退票按20%收取手续费”规定执行。
5、关于您在两次购票过程中都未能获得满意的服务,我局深表歉意,诚心接受批评监督,今后我局将督促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认真改正不足,吸取经验教训,为旅客提供更优、更好的服务。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今后能一如既往地支持交通运输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