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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5年硕士毕业生加入人才引进计划的建议

2018-2-21 14:11:20发布124次查看
目前硕士研究生两年半(2.5年)毕业很普遍,学校一般在当年年底发毕业证和学位证,将该期毕业生和3年毕业的学生为同一届毕业生。比如07年入学的研究生,无论你是2.5年即09年年底(12月30号)毕业还是3年即10年6月毕业,都为10届毕业生。
但是人才市场的负责人却说我是09年的毕业生即09届的,只能入09年计划,但是如果入09年,她又说我合同日期是10年的,因为毕业证是09年12月31号的,我只有半天的时间,晚一天就不可以了!这样很不合理,搞得哪一年的条件也不符,希望市长可以协调下这件事,因为这样的应届毕业生很多。谢谢市长对普通学生的关心,能够解决学生们的生活问题,不胜感激。
建议对两年半的硕士毕业生按3年毕业计算(大连理工大学就是这样明确规定的)。
期待波波网友:
你好,首先衷心感谢你就我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
你反映的情况是客观存在的,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的相关政策对此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长办发【2009】52号文件《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人事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是我市2009—2011年面向国内211工程尤其是985工程重点大学,特别是整体实力雄厚的综合性大学和专业特色鲜明的多学科型大学,引进和储备的应届毕业的博士生、硕士生和优秀本科生”;长办发【2009】67号文件《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第一条规定的适用对象为:“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市2009年6月1日起至2011年三年内面向国内211工程,尤其是985工程重点大学引进储备的应届毕业博士生、硕士生和优秀本科生”。依据以上两个文件,今年聘用的“优秀青年人才”必须是2010年的应届毕业生。你毕业证上的时间是2009年,我们对2009届应届毕业生已经实施了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但你在2009年未签定劳动合同,没有享受到相关政策,但对于今年来讲,你不是应届毕业生,所以不符合2010年政策规定的能够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范围。
对于你提出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市委、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协商沟通。在统筹考虑保持政策的严肃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本着兼顾公平、不引起连锁反应的原则,我们正在抓紧研究相关的处理意见和办法,待上级市委、市政府领导批复后实施。
长沙市人事局
201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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