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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专变与开通费 政府部门应该强制要求开发商不要浪费资源

2018-2-19 15:18:34发布18次查看
5月,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建设厅印发《湖南省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从今年7月1日开始,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信报箱等开通到户建设的所有费用(俗称“开通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结算,并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不得在购房合同价之外另行收取。
  免交燃气,有线等开通费是从2009年7月1日起执行。请问如果同1栋楼,有些业主是6月签合同,有些是7月签合同,这样导致7月前签合同的业主要多付开通费。但是入住时,大家各方面都是一样的,是否欠公平?建议不按合同签订的日期算,而按交房的时间算,这样是否好点?
同一个小区,配套是一样的,在这方面,不应该造成不平等。政府也要求开发商不能将开通费的成本转嫁到老百姓身上,所以对于7月1日后没有交房的业主来说,应该都不要收取开通费。
另外,去年的时候,政府好像就下达文件,开通费一律交房的时候交,但是现在仍然有开发商无视政府文件,要求业主在签合同的时候就要交。大家又要买这的房子,弄得大家很被动。政府是否应该严查建筑市场违规行为呢?
还有就是公专变的问题,政府现在强调在建项目要做公变,但是目前只有少许开发商这样做的,政府是否应该强制开发商做公变?不做公变,工程验收就不合格,这样也就不用浪费资源啦!(因为以后总是要变成公变的)
还有一个问题,如果一个项目1期是专变,而尚在开发的2期,3期甚至更多期,政府是否应该强制2期及其以后的项目是公变呢?
个人认为,房产是老百姓一辈子的大事,政府应该重视,是否应该快速拿出对策呢?
你的建议很好,我局会积极与相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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