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三讲

2018-2-19 12:39:53发布18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于2010.10.8日写给您的(请引路)一信,看到了回复。我是1975年响应党的号召知识青年下乡,于78年应征入伍,80年退伍进入国营长沙油墨厂。我厂改制是按长经字(2002)181号来实施的,181号文件第二,关于理顺劳动关系中第(六条)(原已办理了内退手续人员应与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与新公司继续签定内退协议)。我厂改制时所制定的方案并没有把我的内退关系废除.2003年11月25日厂职代会上没有废除提案,我厂向市政府提交的改制报告中也没有废除,我厂制订的企业改制实施方案中也没有废除。
关于长沙市轻工纺织行业管理办公室的回复,我厂改制时你办公室派了两位领导在我厂职工会上强调提出(原已是内退的继续内退.只有内退人员才是国家职工)。请问车轻纺办你们的回复不是在打自己的耳光吗,还是在打你们领导的耳光。
我是一个退伍军人.枪炮子弹我不怕,我怕的就是.一不讲道理,二不讲政策,三不讲诚信。但是我相信党.相信政府.相信市长会按政策合理,合法解决。
此致
敬礼
来信人:欧阳鸣
2010.11.6
轻纺行办已回复,不再重复答复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