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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咨询

2018-2-19 12:34:01发布19次查看
尊敬的领导:
您好!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奖励在开福区试点,我于是在社区领了一张表,填好以后要加盖单位域劳动部门公章,由于我单位是属长沙县,单位已经解散多年,所以只能找县劳动局签字盖章,但县劳动局拒觉在表上签字盖张,并给我了一张表,内容如下:
证明
根据湘政办发[1997] 43文件,长沙市人民政府47号令规定,长沙县2003年4月1日退休的企业职工在计算养老金时按新办法计算待遇,新办法均取消了原独生子女父母增发基本工资的5%的规定.职工退修时间以退修证为准.
长沙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
(加盖了长沙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章)
我拿着此证明去社区办理时,社区对此证明不承认,必须要在表上签字盖张,而县社保局又拒绝在表上签字盖张,现在双方都不认,我们真不知道怎么办? (我是去年退的休,独生证也有)
王军
2010年8月24日
你好,建议你向计生委进行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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