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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

2018-2-18 7:09:58发布19次查看
亲爱的市长同志您好,我是一名在读得硕士研究生,今天在网上看到关于“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年青人才”的政策,对此我认为是一个很好的措施。
但是在其中我觉得有一个地方不太明白,所以想向您咨询一下。就是关于的引进对象为“211工程”或者“985工程”的高校毕业生。
1、其他学校的学生就一定比他们差吗?
2、要是考虑院校档次问题,那么科研院所(如中科院)不如它们吗?
因此,我觉得既然是人才引进,就应该都包括。
yangsheng网友:
你好,首先衷心感谢你就我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
你反映的情况是客观存在的,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的相关政策对此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长办发【2009】52号文件《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人事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是我市2009—2011年面向国内211工程尤其是985工程重点大学,特别是整体实力雄厚的综合性大学和专业特色鲜明的多学科型大学,引进和储备的应届毕业的博士生、硕士生和优秀本科生”;长办发【2009】67号文件《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第一条规定的适用对象为:“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市2009年6月1日起至2011年三年内面向国内211工程,尤其是985工程重点大学引进储备的应届毕业博士生、硕士生和优秀本科生”。依据以上两个文件,聘用的“优秀青年人才”必须是211工程或985工程重点大学的应届毕业生。
对于你提出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征求了部分用人单位的意见,并与市委、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协商沟通。在统筹考虑保持政策的严肃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本着兼顾公平、不引起连锁反应的原则,我们正在抓紧研究相关的处理意见和办法,待上级市委、市政府领导批复后实施。
长沙市人事局
201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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