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大人您好!
我是一名刚毕业一年的大学生,由于就业情况不容乐观,在政府鼓励,(政府号召我们创业)家人的支持下,我选择拉下海.
一年的下海经验告诉我,只有我坚持,只有我勤奋,只有我努力.可以说比大工好很多,(能为家里减轻负担,而且给自己的生活带来拉保障)
我选择的地点是金满地商业街,所在的区是f区. 租金不算便宜,16个平方,加起来费用也有3000~4000多.总投资8w多(前期) 费用虽然高,但是每个月也有赢利,且也有固定的保障.
但是也美好的前景将打破.本来是一件好事情(特指修建隧道),却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损失.
政府下发的文件中说,给我们300元的搬迁补助费用,这个我们也认啦.6个月后竣工,我们也期待.但是问题是,政府或是金满地给我们的赔偿只有这区区300元.我们投进去的钱将血本无归,我们将来怎么办?难道政府就看着我们欠下一大笔的债务,继续走上大工之路吗? 200多户,里面有中年人,年轻人,大部分人都是借来的钱,也有大工几年赚下来的辛苦钱,为什么我们的钱就这么不值钱? 为什么我们这些弱势群体的利益得不到政府的保护? 我们的业主(金满地)势力很强,对我们每月的能源征收,从来都没个清单,要求给个明细,从来都不透露.可以相象得到吗,关一个16个平方的门面,7月的能源费用就高达600多(还只是公摊面积),我们是否有全要求看清单呢? 这些其实我们都放映过,媒体也说过,但是就是没用,难道政府就眼睁睁看着他们这样强的势力来欺压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吗? 离我们拆迁还不到一个月啦.作为业主(金满地),连个说法都不给我们,?费用照收,完全没有要拆的意思?最可笑的是,9月就得到消息要拆(隧道规划应该比9月更早),金满地还陆续招商,从不提要拆这回事,请问是不是构成欺骗呢?
我们200多户并没有过分,我们要求业主赔偿我们的一些正当损失是合理合法的.我们都是有合法合同的,合同没终止,如果说没任何合理的赔偿就终止我们的合同,我们的利益没保障的话,请问,我们有什么能力去支持政府建设? 其实想想,替我们这些弱势群体的说话的人大有人在,但是真正站出来为弱势群体行动的少之有少.我们只希望政府,市长大人能够从实情出发,多考虑下200多户经营户的实际情况.我们也会争取我们的合法的权益.........
此致.
敬礼
珍珠: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拆迁问题不属于我委职能范畴,请您与房屋拆迁有关部门联系反映情况。
市 建 委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