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芙蓉区在紫御江山小区、盛隆佳园小区、长房东云台小区中间建仓库,来信人要求芙蓉区政府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规划部门答非所问,说依法审批,请问是依据什么法?规划审批人是谁?请给予明确答复,你们这种不顾群众合理请求的可耻行为,你们这是激化社会矛盾,周边群众将联合采取其他暴力行动,将来发生群体性事件请问芙蓉区政府能负责到底吗?
附件为芙蓉区的回复
请芙蓉区政府公示望龙村物流园环评报告
胡市长,您好:
芙蓉区政府在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前提下,在紫御江山小区、盛隆佳园小区、长房东云台小区中间建仓库,即将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2015年全市大规模拆除仓库,而今芙蓉区竟然在居民区内建仓库,周边居民买房在先,芙蓉区改变规划在后,我们小区许多邻居写信向政府反映,打12345市长热线向政府投诉,得到的答复是这是两安用地,芙蓉区政府在2015年底改变了规划。芙蓉区政府说暂时不具备开发条件,就批准为临时仓储用地,这很不符合逻辑,既然不具备开发条件,请问建仓库是不是开发???所谓的批准了的用地现在每天都在施工,既看不到施工手续也看不到环评手续,请问在居民区内建仓库符合环评标准吗?请问规划批准人,如果你辛辛苦苦买一套房,买房之前政府说你们家周围是住宅用地,等你入住了之后政府说在你家周围要建仓库,你作何感想??难道我们已经入住的老百姓就该认倒霉吗?芙蓉区你倡导的幸福芙蓉,我们居住在芙蓉区这里的百姓感受不到你提倡的幸福,这样的执政方式你们不怕失去民心吗?请市长为民做主,请市委市政府权力部门介入调查,此种改变规划、不考虑周边群众居住环境的批准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该信件请不要再交芙蓉区、长沙市规划部门办理,因为我们小区居民得到规划部门的答复都是敷衍,在叫他们办理他们仍然会继续的敷衍群众。我们小区居民已经投诉很多次得到的答复都是敷衍,答复都是规划就是要在这里建仓库,你周边百姓能怎把规划部门怎么样?请市委市政府考虑百姓正常的诉求,从民生角度出发,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制止芙蓉区在此地建仓库的行为。
紫御江山小区全体业主 2016年5月19日
分局收到市长信箱转来信件(信件编码:170843)一封,现答复如下:
隆平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该地块用地性质为住宅(r2)。因暂时不具备开发条件,经政府批准(长拆违办发【2015】13号),该处作为过渡性临时仓储用地使用,由规划部门依法审批,永久性建设需要时,将依法拆除临时仓储,保持住宅用地性质不变。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芙蓉区分局
2016年5月20日
针对该临时仓储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我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决定书(长芙环【2016】122号),责令长沙市芙蓉区东岸街道望龙村村民委员会于2016年6月25日前补办环评手续。下一步,我局将对该项目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逾期未改正的,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定程序予以处理。
芙蓉区环境保护局
